厦门空港(600897):与厦门翔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调整后提请股东会审议
元翔(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厦门翔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
的议案调整后提请股东会审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议案前次审议与调整情况
元翔(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20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关于与厦门翔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 的议案》未获通过。公司将上述议案中“厦门翔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翔业财务公司”)向本公司及子公司提供综合授信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调整为“翔业财务公司向本公司及子公司提供综合授信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9.5亿元”,其余内容保持不变,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审议调整后的《关于与厦门翔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 的议案》。
? 本次交易简要内容
公司与翔业财务公司于2023年5月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即将到期。为持续优化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公司拟与翔业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由翔业财务公司继续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为三年,并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与厦门翔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具体事宜。
? 交易限额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议案前次股东会未获通过的情况
公司于2026年5月20日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经会议审议,《关于与厦门翔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 的议案》未获通过,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议案7《关于与厦门翔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 的议案》同意5,815,574票,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48.5242%;反对6,087,381票,反对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50.7921%;弃权81,920票,弃权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6837%。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同意5,815,574票,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48.5242%;反对6,087,381票,反对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50.7921%;弃权81,920票,弃权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0.6837%。
本议案关联股东厦门翔业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未通过。
二、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与翔业财务公司于2023年5月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即将到期。为持续优化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公司拟与翔业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由翔业财务公司继续为公司提供存款、授信、票据等金融服务,公司及子公司存入翔业财务公司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包括应计利息,但不包括来自翔业财务公司的任何贷款所得款项)不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金额的20%,翔业财务公司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综合授信公司与翔业财务公司的控股股东均为厦门翔业集团有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构成关联交易。
三、交易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 财务公司名称 | 厦门翔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 企业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50200MA349MFX07 |
| 注册地址 | 厦门市思明区仙岳路396号翔业大厦1302、1303、 1307单元 |
| 法定代表人 | 龚峥嵘 |
| 注册资本 | 150,000万元 |
| 成立时间 | 2016年7月12日 |
| 经营范围 | 1、吸收成员单位存款;2、办理成员单位贷款;3、办 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4、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 付;5、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 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6、从事 同业拆借;7、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8、办理成员 单位产品买方信贷;9、从事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 10、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其他业务。 |
| (财务)公司与 上市公司关系 | ?与上市公司受同一控制人控制,具体关系:受同一 实际控制人厦门翔业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 ?其他:____________ |
| 财务公司实际控制人 | 厦门翔业集团有限公司 |
单位:万元
| 截至最近一年 | 截至最近一期(2026年3月末) | |
| 资产总额 | 695,039.93 | 881,528.98 |
| 负债总额 | 496,782.15 | 681,580.03 |
| 净资产 | 198,257.77 | 199,948.94 |
| 最近一年年度 | 最近一期(2026年3月末) | |
| 营业收入 | 11,713.18 | 2,936.76 |
| 净利润 | 5,483.61 | 1,981.83 |
?首次签订
?非首次签订
| 上一年度 | 本年度至今 (2026年3月末) | |
| 年末财务公司吸收存款 余额 | 491,907.95万元 | 678,166.02万元 |
| 年末财务公司发放贷款 余额 | 295,315.08万元 | 296,605.49万元 |
| 上市公司在财务公司最 高存款额度 | 115,193.46万元 | 122,360.76万元 |
| 年初上市公司在财务公 司存款金额 | 5,363.09万元 | 3,105.19万元 |
| 年末上市公司在财务公 司存款金额 | 3,105.19万元 | 2,309.63万元 |
| 上市公司在财务公司最 高存款金额 | 28,494.41万元 | 8,606.30万元 |
| 上市公司在财务公司存 款利率范围 | 0.25%-1.25% | 0.25%-0.95% |
| 上市公司在财务公司最 高贷款额度 | 1,120.00万元 | 1,120.00万元 |
| 年初上市公司在财务公 司贷款金额 | 0.00万元 | 0.00万元 |
| 年末上市公司在财务公 司贷款金额 | 0.00万元 | 600.00万元 |
| 上市公司在财务公司最 高贷款金额 | 0.00万元 | 600.00万元 |
| 上市公司在财务公司贷 款利率范围 | / | 2.21% |
(一)翔业财务公司为本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如下金融服务
1、存款服务:翔业财务公司为本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存款服务,严格依照中国人民银行的相关规定执行存取自由的原则;提供的存款产品形式有: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存款利率在符合区域市场利率自律管理要求的情况下,不低于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期同档次存款服务所适用的利率。
2、结算服务:翔业财务公司为本公司及子公司提供付款和收款服务,以及其他与结算业务相关的辅助服务,结算服务收费严格执行人民银行相关规定,亦不高于国内主要商业银行结算费率标准。
3、授信服务:翔业财务公司向本公司及子公司提供综合授信服务,提供的综合授信额度办理包括但不限于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保理、担保及其他形式的资金融通业务;提供的贷款利率由双方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和区域市场贷款定价自律管理要求等现行市况协商厘定,且贷款利率不高于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
4、票据业务:翔业财务公司为本公司及子公司提供票据类金融服务,包括银行承兑汇票、财务公司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等相关业务,票据业务相关费率将不高于国内其他银行机构同类产品收费水平。
5、其他金融服务:翔业财务公司将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金融监管总局”)批准的经营范围内为本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其他金融服务,提供其他金融服务前,双方需进行磋商及订立独立的协议;翔业财务公司就提供其他金融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将不高于中国主要银行机构就同类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二)金融服务金额上限
1、本公司及子公司存入翔业财务公司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包括应计利息,但不包括来自翔业财务公司的任何贷款所得款项)不超过本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金额的20%原则确定。
2、翔业财务公司向本公司及子公司提供综合授信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9.5亿元。
(三)本协议经本公司股东会通过、双方签署后生效,有效期三年。如任何一方欲终止本协议,需至少提前30日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终止本协议。
六、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翔业财务公司作为厦门翔业集团有限公司内部的金融服务供应商,相对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对公司的情况有较为深入的认识,能够通过提供有针对性的金融服务更好地满足公司对发挥公司资金规模效益、加速资金周转、节约交易成本和费用的需求,提升财务管理水平和资本运营能力,实现持续健康发展。
此项关联交易能提高公司资金结算效率,交易过程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七、该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调整后的《关于与厦门翔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 的议案》,三位独立董事均同意上述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与翔业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继续接受翔业财务公司提供的存款、授信、票据等金融服务,可以节约交易成本和费用,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且交易过程均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将调整后的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2026年5月26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调整后的《关于与厦门翔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 的议案》并同意提请股东会审议,关联董事苏玉荣先生、周小刚先生、朱昭先生、林丽群女士回避表决,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元翔(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27日
2026-05-27 14: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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