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仕达(920125):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昆山鸿仕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5月 29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以现场结合电子通讯方式召开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6年 5月 25日以书面结合通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胡海东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的说明:
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昆山鸿仕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9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9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94,204,280.19元,低于公司《招股说明书》中的募投项目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 216,953,100元,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公司拟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并结合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的具体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
具体调整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系基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到账情况,并根据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做出的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建设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交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本次募投项目所需投资资金不足部分,后续由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补充。
具体调整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6月 2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8)、《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昆山鸿仕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6-059)。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昆山鸿仕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形,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由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会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且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本金保障型产品),拟投资的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前述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如单笔产品存续期超过前述有效期,则使用期限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期满之日。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财务总监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及办理相关事宜。
具体调整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2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0)、《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昆山鸿仕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6-061)。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昆山鸿仕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形,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有关规定,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已完成,现募集资金已到位,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具体调整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2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2)、《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昆山鸿仕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6-063)、《关于昆山鸿仕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公告编号:2026-064)。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昆山鸿仕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关于昆山鸿仕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6]第 ZF10849号)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形,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13,5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6.57元。公司注册资本由4,266万元增加至5,616万元,总股本由4266万股增加至5,616万股。上述注册资本变更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信会报字[2026]第ZF10308号《验资报告》。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鉴于公司上述注册资本、股本变化、公司类型变化以及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规定,公司拟对《昆山鸿仕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内容为准,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变更涉及的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事宜。
具体调整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2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80)。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形,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和制定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和新增制定部分内部管理制度。具体调整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2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文件:
| 序号 | 制度名称 |
| 1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告编号:2026-066) |
| 2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公告编号:2026-067) |
| 3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6-068) |
| 4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公告编号:2026-069) |
| 5 | 董事、高管薪酬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6-070) |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形,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和制定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和新增制定部分内部管理制度,具体调整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2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文件:
| 序号 | 制度名称 |
| 1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6-071) |
| 2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公告编号:2026-072) |
| 3 | 舆情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6-073) |
| 4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公告编号:2026-074) |
| 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6-075) |
| 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6-076) |
| 7 | 子公司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6-077) |
| 8 | 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公告编号:2026-078) |
| 9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6-079) |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形,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对江苏省信用增进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满足生产经营与投资的资金需求,优化债务结构,同时考虑国内宏观经济形势的变化,公司拟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科技创新短期公司债券(专精特新)。根据公司于2025年5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接受江苏省信用增进有限责任公司对本次公司债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由其向公司债券全体债权人出具《担保函》。
为保障江苏省信用增进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担保方的权益,就江苏省信用增进有限责任公司承担《担保函》项下之保证/赔偿责任而对公司产生的追偿债权及相关增信协议项下公司应承担的义务等,由公司向江苏省信用增进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反担保,反担保方式为存单质押,用于质押反担保的存单金额为3100万元,担保期限为江苏省信用增进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担保函》项下的担保期间及其履行担保义务期限内。
同时,根据公司债券的发行需要,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包括签订存单质押合同、配合完成质押存单的登记手续等与本次存单质押反担保相关的所有事项。
具体调整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2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提供反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81)、《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昆山鸿仕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提供反担保的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6-082)。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昆山鸿仕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提供反担保的核查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形,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提请公司拟于2026年6月17日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的上述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
具体调整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2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公告编号:2026-065)。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形,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昆山鸿仕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昆山鸿仕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昆山鸿仕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 6月 2日
2026-06-03 14: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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